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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安全工作的通知
2023/03/01  

校内各单位:

2023年春季学期已开学,为做好本学期安全工作,确保学校秩序安全平稳,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全面落实单位安全主体责任

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责任人,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,牢固树立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的理念,全面落实单位安全主体责任,抓实抓细各项安全管理工作,将安全工作与教学、科研、行政等各项工作同部署、同检查、同落实,确保学校年度工作开好局、起好步。

二、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

各单位要在开学之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自查工作,对各自业务领域、工作区域内所涉及安全问题进行全面梳理,对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账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,暂时无法解决的安全隐患,要明确整改责任人,报告学校相关单位协助,限时完成整改。学生公寓、实验室、餐厅、图书馆、教学场所、办公区域、校医院、配电房、水泵房等重点部位要重点排查整改。学校将对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随机检查。

三、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

各单位要在开学后一周内组织师生员工上好“安全开学第一课”,各学院要以主题班会等形式做好安全教育工作(包括消防安全、疫情防控、网络安全、预防电信诈骗、交通安全、人身安全等),通过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知识技能培训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,鼓励引导师生员工共同维护校园安全。

四、具体要求

1.各单位要从安全稳定的高度认识安全检查的重要性,加强组织领导,明确任务,落实责任。

2.本次安全检查工作时间紧、任务重,要确保检查不走过场,保证检查工作收到实效。

3.各单位要边检查边整改,以检查促整改。对检查出来的问题,必须立即整改,及时书面报告,同时落实必要的防范措施,并将自查结果、整改情况详细记录在《商洛学院安全隐患自查表》上,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于3月3日18时前报送至保卫处张柯,联系电话:2366338。

保卫处

2023年2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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