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在主管校领导直接领导下,全面负责保卫处工作。
二、审定部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三、统筹安排部门工作,明确所设岗位的工作任务,督促、检查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。
四、负责部门人员的工作安排及日常管理和年终考核。
五、负责部门人员的理论学习、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。
六、主持处务会,根据学校对保卫工作的即时要求按时布置安排工作任务。
七、审定部门印发的请示、通知、通告及对外报送的文稿。
八、贯彻民主集中原则,定期组织召开部门领导班子或全体员工会议研究工作,调动部门人员工作积极性,发挥集体决策作用。
九、负责本部门业务经费的安排使用。
十、负责协调本部门与外(部门)单位关系。
十一、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,负责安排并检查督促全校师生的安全法制教育。
十二、积极维护学校的政治稳定,配合公安机关及国家安全部门做好学校的政治保卫工作。
十三、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