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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卫处工作职责
2017/12/06  

保卫处工作职责

 

1.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,开展法制、安全、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,实施校园安全管理。

2.落实各项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,防止盗窃、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,维护学校稳定。

3.负责调解处理学校内部的治安纠纷,维护教学区、生活区和其它公共活动场所的治安秩序。

4.负责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、治安案件和其它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,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案件处理工作。

5.负责对校内有轻微违法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、教育。

6.负责校内大型文体活动等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。

7.实施安全检查、消防管理、校内交通管制工作。

8.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危险物品的管理和食品安全工作。

9.负责学校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。

10.负责学校教职工及学生集体户籍管理工作。负责管理在校园内务工、经商、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,及时登记备案,协助办理暂住证。

11.开展社情、区情、校情调查研究,协助有关方面及时化解各类矛盾。

12.协助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部门查处各类政治案件;开展国家安全教育。

13.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。

14.完成学校及上级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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