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门首页 | 部门职能 | 政策法规 | 服务指南 | 安全常识 | 消防专栏 | 综合治理 | 表格下载 | 联系方式 | 学校主页 

当前位置: 部门首页>>部门职能>>岗位职责>>正文
治安科工作职责
2017/12/06  

1.按照法律、法规和学校关于校园治安管理有关规定,加强校园治安管理,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,落实重点要害部位的防范措施,确保校园治安稳定。

2.接受案件举报控告,受理校内治安案事件,对一般案件进行调查处理,重大案件及时上报,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案件。

3.调解校内一般民事纠纷。协助校内有关单位、公安机关、调解重大民事案件。

4.管理在校园务工、经商、从业的外来人员及流动人口,做好治安基础工作,协助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和出入证,并加强日常管理。

5.经常开展安全防范教育。定期通报校园安全状况和各单位治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,及时提出整改意见。

6.指导校卫队安全防范业务,开展治安综合治理整治校园秩序和周边环境。

7.管理监控报警中心,经常检查重点要害部门所安装的报警、监控设备,使其经常处于良好运行状态。

8.建立健全校园治安安全网络,定期召开校园治安分析会,收集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。

9.负责开展全院日常消防安全教育,定期举办消防培训和演练,提高师生员工自防自救技能。开展日常消防检查、巡查,消除火险隐患,及时维修保养消防设施器材,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。

10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关闭窗口
 
您是第 位访客
 

 商洛学院 版权所有 | Copyright 2017     

地址:中国 陕西 商洛市北新街10号 邮编:7260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