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首页
 首  页
工作动态
制度文件
制度文件
当前位置: 部门首页>>平安校园建设专题网站>>制度文件>>正文
商洛学院门禁管理制度
2017-09-29 15:01  

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,严格校门出入制度,确保学校教学、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,保障全体师生正常的工作、生活秩序,人身、财产安全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
一、校门通行时间为每天6:00-23:00。师生员工及家属进出校门,应主动配合门卫执勤人员询查。

二、外来人员来校联系公务或探亲访友,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并填写会客登记表,经审查同意后方可进入。国内外或港澳台记者、媒体来校采访的,需经学校宣传部或党政办公室许可,并指派专人接待,方可进入校园。

三、每晚23:00至次日6:00之间,原则上不接待外来人员会客。因特殊情况需要进校者,须经各警区负责人同意。在此期间外出的本校学生,需持本院总支书记或辅导员证明并填写外出登记信息。

四、本校公务车辆及教职工车辆凭通行证出入。外来车辆进入先由执勤人员引导到指定停车区,做详细询问,登记好车辆及人员信息,收取停车占道费,要求车辆进出校门必须按规定道路和交通标识行驶,减速慢行,禁止鸣号,有序停放在指定车位上。

五、送货车辆和施工车辆统一走宿饮中心东后门出入;出租车和各种农用机动车,不得进入校内。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时,需经过保卫处批准,登记信息后方可放行。

六、外来车辆携物进入校内,事先应向门卫人员申请并予以登记,离校时要接受门卫检查;外来车辆需携物外出时,要出具校内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并接受门卫检查,证明所列物品种类与件数和实际相符,方可放行;本校教职工和学生的物品外运时,应由本人所在部门(院系)出具证明并接受检查。

七、120急救车、119消防车进入校园,执勤人员应优先放行;公安机关办案车辆、行政执法车辆、邮政车辆进入校园,执勤人员询问后应予以放行;学校举办大型活动期间外来参会车辆,应由主办单位与保卫处联系并登记备案。

八、校外单位来校进行宣传、推广、经营活动,须经过学校有关部门同意,保卫处审查登记备案后,按指定地点开展活动。校园内不得摆摊设点,擅自经营。

九、对违反门禁制度,不听劝阻强行出入校门或无理取闹者,视其情节,给予批评教育。触犯法律者,移交公安机关处理。

十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,解释权归校保卫处。

关闭窗口
 

 商洛学院 版权所有 | Copyright 2017     

地址:中国 陕西 商洛市北新街10号 邮编:726000